導語
增值稅進項稅額能否抵扣讓很多納稅人感到迷茫。今天我們就來說說什么樣的進項不能抵扣,一起仔細閱讀下面內容吧,后面還有課堂小練習哦!
不得抵扣情形
業(yè)務不該抵
按照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和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規(guī)定,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
1.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和不動產。
2.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。具體包括:
(1)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,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。
(2)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(不包括固定資產)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。
(3)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,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、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。
(4)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、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。納稅人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修繕、裝飾不動產,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。
3.特殊政策規(guī)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:
(1)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、貸款服務、餐飲服務、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。
(2)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憑證不合規(guī)
取得的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(guī)定的,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。
資格不具備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,不得抵扣進項稅額,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:
(1)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,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。
(2)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資格而未辦理的。
課后練習
案例一:
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下列行為中,哪些可以進項稅額抵扣?哪些不可以?
1. 將外購的貨物用于抵償債務
2. 將外購的貨物用于交際應酬
3. 將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外單位
4. 將外購的貨物對外投資
解析:
選項2,按照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和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規(guī)定,“交際應酬”屬于個人消費,因此外購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不得進項稅額抵扣。
其他三個行為由于所有權發(fā)生變化,需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,相關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。
案例二:
2017年1月,某企業(yè)(增值稅一般納稅人)購入一批材料用于本企業(yè)職工食堂建設,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注明價款100000元,增值稅17000元。則該企業(yè)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嗎?
解析:
按照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和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規(guī)定,這批材料是屬于集體福利,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不得進項稅額抵扣。
來源:上海松江稅務、北京國稅